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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教师2023年度教研、科研工作量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有效激发广大教职工的教研、科研积极性,提高学校整体学术水平,教务部依据《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科研项目类型级别认定办法》文件精神,现开展认定教师教研,科研工作量的工作。

一、认定范围

本次认定范围包括教研工作量,科研工作量。

(一)教学工作量,包括:指导学生参加竞赛获奖、教育成果奖、教学名师、教师教学竞赛获奖等4个类别。

(二)科研工作量,分为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成果奖3个类别、包括:横向项目、纵向立项项目、学术著作、原创艺术作品参(展)赛获奖项目、知识产权类项目、制定各级行业标准、发表论文、科研成果奖等8个分项。

二、教师教科研工作量认定时间范围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教研、科研工作。

三、认定结果的使用

认定结果作为二级学院工作考核、教师评先评优、岗位竞聘、职称职务晋升、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参考依据。

(一)工作量认定材料填写要求

(二)申请认定

本次教研、科研工作量认定的工作程序分为校、院两级。

1.教师填写《2023年度教职工教研、科研工作量登记表》(见附件4)(1份),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提交至二级学院。

2.各二级学院收集教师教学、科研业绩(含佐证材料),按要求填写《2023年(XX)学院教职员工教研科研工作量汇总表》(1份)、《2023年教学工作量相关表格(XX学院)》(4类,共4份)、《2023年科研工作量相关表格(XX学院)》以及《2023年度教职工教研、科研工作量登记表》(见附件4)(1份)(3类8个分项,共8份)共计14份表格,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无相关佐证材料的不予以认定。(以上表格请见附件2)。

3.教师科研工作量的计算采用积分制。以“分”为单位,具体依据请参照《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和《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以上制度请见附件3)。

4.所有奖励积分仅计主持人(第一作者)。

、认定程序

1.个人申请认定。自发布通知起,申请人提交《2023年(XX)学院教职员工教研科研工作量汇总表》《2023年教学工作量相关表格(XX学院)》《2023年科研工作量相关表格(XX学院)》《2023年度教职工教研、科研工作量登记表》以及相关佐证材料申报教科研工作量提交至二级学院进行审核认定。

2.二级学院公示。经部门初审后,以二级学院为单位进行材料公示,公示期为3天。

3.审核认定。经部门公示后,以二级学院为单位(不接受个人申报)于2024年5月13日(中午11点时30分)前将《2023年(XX)学院教职员工教研科研工作量汇总表》(1份)、《2023年教学工作量相关表格(XX学院)》(4类,共4份)、《2023年科研工作量相关表格(XX学院)》以及《2023年度教职工教研、科研工作量登记表》(见附件4)(1份)(3类8个分项,共8份)共计14份表格(均需加盖部门章)提交至教务部审核。

4.全校公示。

五、材料提交要求

各二级学于2024年5月13日(中午11点时30分)前将《2023年(XX)学院教职员工教研科研工作量汇总表》(1份)、《2023年教学工作量相关表格(XX学院)》(4类,共4份)、《2023年科研工作量相关表格(XX学院)》以及《2023年度教职工教研、科研工作量登记表》(1份)(3类8个分项,共8份)共计14份表格,纸质版提交至教务部(教学规划科办公室)周老师,同时发送电子版(表格为可编辑的excel版本;盖章表格、佐证材料为PDF版本)至kyc@gdddc.edu.cn。

如遇问题请联系教务部杨老师、周老师,联系电话0757-85583613。

                                                                                                               教务部

2024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