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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的通知

粤舞戏教职〔2022〕25号

各系部:

根据《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我校相关申报工作,请各单位组织满足条件的老师积极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限额要求及学校资助额度

1、本年度课题设立三个研究专题: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专题: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视察广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开展研究。

(2)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创新研究专项:重点围绕教育服务“1+1+9”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双区”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人才高地建设等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开展前瞻性、战略性、针对性研究。

(3)高等教育科学专题:重点围绕打造南方教育高地的目标,探索高等教育规律,解决高等教育理论和实际问题,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等方面开展研究。

2、我校三个专题共限报9项,若超额申报,科技与研究生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后择优推荐。

3、获得立项的课题每项资助1万元。

二、申报条件要求

1、课题申请人须为高校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2、课题申请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能够实际担任课题研究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具有中级以上(含)职称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3、课题申请人可独立申报,也可牵头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成员均须实际参加课题研究工作,对研究工作有实际贡献,并在研究成果署名。未在研究成果署名的人员在课题申请结项时不得列为课题组成员。

4、每个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同一课题已获国家级、省部级和其他相关厅局课题计划立项的,不得重复申报。承担省教育厅课题超过两项尚未结题者,不得申请新课题。

5、课题申请人开展的基础研究要立足学术和学科发展前沿,力求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应用基础研究要着眼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鼓励以论文和研究报告作为课题的最终成果进行申报,论文、研究报告须在1-2年内完成,专著须在2-3年内完成。

6、课题申请人结合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专长,在要求的研究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的研究选题。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1、本次课题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210.76.75.91/,网上申报系统的开放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申报书在系统开放后方能下载填写,请申报人将填写好的申报书上传至申报系统,未注册账号的申请人请联系科研处进行注册。。

2、我校各系统或平台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日,逾期学校将不再接收申请。若超额申报,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后择优推荐。

3、经推荐的课题负责人需《申报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2)、《申报书》打印纸质版一式两份于2022年6月13日前一并报送至科研处办公室1321。同时,请申报人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gdddc.edu.cn)。

四、其他申报要求详见附件1。

五、联系人及电话:郭老师、周老师 0757-85565192。

附件1:广东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高等教育专项)的通知

附件2:申报信息汇总表

教务处(科研处)

2022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