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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

  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全日制高职艺术院校,由广东省教育厅管理,广东省教育厅与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共建。学院前身有创办于1958年的原广东粤剧学校、创办于1959年的原广东舞蹈学校和原广东文化艺术成人中专学校等,学院的成立填补了我省戏剧表演、舞蹈表演、舞台美术在高职教育的空白。学院是全国高等艺术职业教育戏曲表演、舞蹈表演“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广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教学(研究)基地,广东省舞台美术研究会人才培育基地及中国戏曲学院实习实训基地。

学院拥有广州天河、佛山南海两个校区,学院占地面积300亩,总建筑面积8.5万平方米,校园环境幽雅,办学条件优良,教学设施完善。学校现有在校生4000余人,教职工600余人,开设专业20多个,其中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点2个,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院校专业建设专业1个,省级品牌建设专业1个。学校明确“围绕舞台培养人才、在舞台上培养人才”的办学理念,践行“做精做特一小块、做大做强一大片”的办学思路,以传承保护和服务发展为目标,以戏剧艺术和舞蹈艺术为根基,以舞台表演和舞台管理服务为重点,立足广东,面向湾区,致力于建设舞台特色鲜明、表演专业一流、创排演融合、育训做贯通,具有岭南文化特色和行业示范作用的艺术类高等职业院校,努力打造舞蹈戏剧人才培养基地、高素质文化艺术“双技”人才培养基地。

学校坚持“人才强校”的发展理念,高度重视人才队伍建设,着力为高层次人才搭建事业平台,开拓发展空间。热忱欢迎海内外优秀人才加盟,共创辉煌。

一、引进对象

舞台表演类、艺术设计类、文化管理类、文化创意类、 新闻传播类、高等教育类、思想政治教育类、语言文学类等 类别,体育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前教育等专业的博 士研究生、教授;部分紧缺专业副教授。

二、招聘条件

(一)博士研究生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师德修养、职业精神、团队意识和追求卓越、精益求精的思想境界。

2.热爱高职教育事业,熟悉高职教育规律、了解国内外高等教育情况;理论功底扎实,专业知识丰富,学风严谨,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3.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证书获取截止时间为2021831日前,其中第一学历应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并取得学位证书。

4.身体健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

6.所学专业(从事专业工作)与我校招生专业相符(相近)或能适应我校相关科研、管理机构工作。

(二)教授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师德修养、职业精神、团队意识和追求卓越、精益求精的思想境界。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熟悉高职教育规律、了解国内外高等教育情况,具有深厚的专业建设经验、有较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视野开阔、创新能力强,准确把握本学科(专业)发展规律,具备国际化办学理念和引领本学科(专业)领域发展的思路。

4.身体健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不超过50周岁。

6.所学专业或从事专业工作与我校招生专业相符或相近。

(三)副教授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师德修养、职业精神、团队意识和追求卓越、精益求精的思想境界。

2.热爱高职教育事业,熟悉高职教育规律、了解国内外高等教育情况;理论功底扎实,专业知识丰富,学风严谨,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或行政工作能力。

3.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其第一学历应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并取得学位证书。

4.身体健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

6.所学专业(从事专业工作)与我校重点建设专业或师资紧缺专业相符(相近),能适应我校相关教学、科研、管理机构工作要求。

(四)不接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报名: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做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或因师德失范行为被处理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招聘待遇

(一)岗位等级

根据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有关文件精神,按所具备的条件和资历聘用到相应的岗位。

(二)引进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按照相应 职务执行国家和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获聘人员按规 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其中,初次就业的试用 期一年,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 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 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学校给予聘用人员提供广州校区周转房3年。

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团队带头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主持人、高校“千百十工程”培养计划第一(国家级)培养的个人、省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以上主持人等,年龄可适当放宽,安家费、使用学校周转房时间、科研启动费、解决配偶工作等待遇面议。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常年接受报名,合则约见。

(二)报名方式

报名邮箱:zzrsc@gdddc.edu.cn(邮件主题格式为:应聘岗位+应聘者姓名+职称+最高学历专业名称(学位))。

应聘人员填写《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和职称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压缩打包后发送,并标明报考岗位,未标明视为无效报名。(附件大小请勿超过5M,不要用邮箱的文件中转站发送附件,以免过期。)

(三)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

学校按照招聘的条件要求和具体用人部门的意见,对报名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应聘者反馈审查结果,相关结果在学校官网(http://www.gdddc.edu.cn)“通知公告”栏目公布参加考试人员名单、领取准考证办法及考试有关安排,请报名考生注意留意相关信息。若未通过资格审核,将不通知相关人员参加竞聘答辩。恕不退回应聘材料。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安排在考试前,应聘人员需提供的资料如下:(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5)《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原件一份;(6)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不按规定提供资料者,视为放弃应聘。

五、面试

学校将根据资格初审的情况,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进行面试。

高层次人才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考核,学校成立面试考核小组,主要考核以下几个方面:

(一)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能力。

(二)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个人综合素质。

(三)教学、科研能力及工作业绩。

六、体检

根据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专业招聘需求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要求执行,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到指定医院体检,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未按规定提供相关考察材料,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执行国家、省的有关规定。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四)本公告由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官网通知公告(www.gdddc.edu.cn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钟老师 0757-8558361113927291801

                  张老师 0757-8558361113427517002


监督投诉电话:0757-85583610

电子邮箱:zzrsc@gdddc.edu.cn

邮寄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高尔夫路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邮编:528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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