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是职业教育专业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良好职业道德,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和职业技能,提高综合职业能力的重要环节。为确保2025届毕业生岗位实习工作有序开展,根据教育部等八部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要求(教职成〔2021〕4号)及《广东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工作负面清单》(征求意见稿),现就有关事项及安排通知如下。
一、实习时间
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安排,2025届毕业生实习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至2025年5月20日。实习时间原则上应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一致,实习时长不超6个月。如需变更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实习时间,须以报告形式报教务处审批通过备案后方可执行。
二、实习单位
学生可到学校建立的校外实践基地、校内实训室、实训基地及自行选择的实习单位开展实习。
校外实践基地:各二级学院应积极发展规模较大、行业口碑较好、能批量接收学生实习的校外实践基地。二级学院应积极与校外实践基地联系沟通,提前与基地依托单位确定当年能接收学生实习的岗位及人数,征得学生同意后,做好后续的学生实习安排。
校内实训室、实训基地(包括校内虚拟仿真实训基地、产教融合实践中心):各二级学院应依托学校实训中心协助建立的校内实训室、实训基地,积极挖掘多个校内仿真实训项目及实习岗位供学生实习实践。二级学院可优先安排有升学需求的学生到校内实训室、实训基地开展实习。
学生自行选择的实习单位:学生应选择合法经营,无违法失信记录,管理规范,近3年无违反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记录,实习条件完备,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符合产业发展实际的企业开展实习。如经核查,学生选择的企业为注销或未在工商局登记的,一律认定为“无效实习”,不能获取该门课程学分。
三、实习形式
各二级学院应遵循集中实习和分散实习相结合的原则,组织学生在校内实验室、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集中实习,或进入企事业单位分散实习,实习内容必须与学生所学专业相关联。
集中实习:由各二级学院统一安排一个专业所有人或大部分人集中在一个实习单位进行实习。集中实习需安排专门负责人带队,有组织、有计划到相应实习单位开展实习活动。
(二)分散实习:是指由学校安排或学生自行选择分别分散到不同单位岗位开展实习。学生可在校友邦实习管理系统递交岗位实习单位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无论何种形式的实习,均应基于学生自愿、家长知情同意(签订家长知情同意书)的前提下开展实施。
四、组织实施
毕业岗位实习是职业院校专业教学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也是一项责任大、任务重、时间性强且较复杂的教学管理工作,各二级学院及参与实习管理有关人员应高度重视,并严格按照以下时间节点做好相关工作。
二级学院
1、明确实习管理组织人员。明确二级学院分管实习工作领导、实习管理员、实习指导老师及指导的学生名单,集中实习还需明确学生实习小组组长,以上人员名单请于9月10日前完成附件1、2填写,盖章纸质版报送至教务部实训教学科,附件1扫描电子版以**学院实习管理人员一览表、附件2扫描电子版以**学院实习指导老师分配表为命名压缩发送至教务部邮箱。
岗位实习是一门专业实践课程,二级学院应当按1:25师生比安排专业老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跟踪了解学生日常实习的情况。二级学院实习管理员负责跟进整个实习全过程,工作量较大、任务较重,建议安排责任心较强、经验丰富的专职人员担任。
2、科学合理制订岗位实习计划与实习任务书。各专业教研小组应根据教育部公布的有关或相近高等职业院校专业顶岗实习标准(附件12),组织该专业实习指导老师科学合理制定《岗位实习计划任务书》(附件3),一个专业填写一份。
材料报送要求:纸质版盖章于9月15日前报送至教务部实训教学科,扫描件发送至教务部邮箱。各专业实习计划任务书扫描电子版命名格式:专业名称+岗位实习计划任务书习计;同一学院多个专业实习计划任务书应打包至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格式:**学院+岗位实习计划任务书)。
3、安排人员在教务管理系统上开设《岗位实习》课程。为方便参与实习教学工作的老师获取教学评价,作为日后“双师”认定材料之一,学期初需在教务管理系统上相应学期开设岗位实习课程。该项工作以教务部教学管理科有关课程开设要求为准。
4、制定可行的实习应急预案。二级学院应根据实习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舆情风险进行等级划分,不同等级采用不同层级的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学院、实习单位、实习生骨干、家长为一体的实习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联动,明确责任与义务。每一个二级学院均应有一份符合自身学院实际的实习应急预案,明确有关事项处理的责任人,同时应加强相关人员应急管理能力培训,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果断处置各类实习突发事件。各二级学院实习应急预案应于9月15日前完成,纸质版盖章报送至教务部实训教学科、扫描电子版发送至教务部邮箱,电子版命名为:**学院实习应急预案。
5、召开实习动员暨安全教育会。学生实习开始前,二级学院应召开实习动员会,向学生阐明实习的目的与意义、实习内容、实习要求、每位学生的实习指导老师、实习成绩评定标准、实习纪律和安全等方面的内容。尤其加强宣传各二级学院制定的《实习应急预案》内容,提高学生在校外实习期间的应急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会议需有报道,报道截图作为佐证于10月31日前发教务部邮箱,截图命名为:**学院实习动员暨安全教育会。
6、组织落实实习巡查工作。学生实习期间,各二级学院应定期组织实习指导老师开展实习巡查工作,并填写《实习巡查登记表》(附件8)。每两个月至少巡查1个实习单位,六个月累计巡查不少于3个实习单位。各二级学院于2025年5月20日前完成所有的实习巡查工作,盖章纸质版报送至教务部实训教学科,扫描电子版(一份登记表命名为:**单位巡查登记表,一个学院多份巡查登记表打包应至一个文件夹,命名为:**学院实习巡查登记表)压缩发送至教务部邮箱。
7、实习结束,组织实习评优工作。二级学院按参与实习学生总数的15%评选出优秀实习学生,参与实习指导、管理的校内教师总数的20%评选出优秀实习指导老师、优秀实习管理老师。评优应广泛征求实习生、实习指导老师及实习管理老师的意见,经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在二级学院内公示无异议(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于2025年5月28日前把附件9、公示结果盖章纸质版报送至教务部实训教学科,扫描电子版以**学院评优材料为命名压缩发送至教务部邮箱。
二级学院实习管理员
序号 |
事项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备注 |
1 |
提交《实习管理人员一览表》《实习指导老师分配表》(附件1、2) |
24年9月5日 |
24年9月10日 |
盖章纸质版报送至教务部实训教学科、扫描电子版发送至教务部邮箱。 |
2 |
校友邦系统导入附件2 |
操作步骤详见实践教学工作联络群通知。 |
3 |
提交各专业《岗位实习计划任务书》(附件3)、《实习应急预案》 |
24年9月5日 |
24年9月15日 |
盖章纸质版报送至教务部实训教学科、扫描电子版发送至教务部邮箱。 |
4 |
提交二级学院召开实习动员暨安全教育会议网络通讯稿截图 |
24年9月5日 |
24年10月31日 |
通讯稿截图发送至教务部邮箱。 |
5 |
提交《跨省、出国(境)实习备案表》(附件4) |
24年11月20日 |
24年12月31日 |
此表需报省教育厅备案,EXCEL电子版发教务部邮箱。 |
6 |
1、提交《实习单位信息表》(附件5);2、二级学院组织人员对实习单位资质审核,并提交《实习单位资质审核表》(附件6);3、实习单位资质审核信息截图。 |
24年12月31日 |
25年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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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1、做好各专业学生参与实习情况通报工作。2、检查学生系统实习信息填写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
24年11月20日 |
25年1月10日 |
该时段实行一周一通报、两周一检查。 |
25年2月13日 |
25年2月28日 |
25年3月1日 |
25年5月20日 |
该时段两周一通报、两周一检查。通报共享表格及检查方法详见学校实践教学工作联络群通知。 |
8 |
做好学生实习材料(实习三方协议、实习周志、实习报告、实习鉴定成绩表中的自我评价和企业评价部分)提交情况统计及通报工作。 |
24年11月20日 |
25年5月20日 |
一月一统计,一月一通报 |
9 |
提交《实习巡查登记表》(附件8)。 |
|
25年5月20日 |
实习成绩表、评优及巡查材料均需盖章纸质版报送至教务部实训教学科、扫描电子版发送至教务部邮箱。(实习成绩表可从学校教务系统录入成绩后导出) |
10 |
提交各二级学院实习成绩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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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年5月25日 |
11 |
提交实习评优材料(附件9),包括:二级学院评优公示结果;评优汇总表;评优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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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年5月28日 |
12 |
向各实习指导老师收齐学生《实习三方协议》并分专业编号归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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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年6月8日 |
收齐《实习三方协议》,归档交至教务部实训教学科以备省教育厅教学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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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年5月31日 |
到教务部实训教学科取回25届毕业生的《实习三方协议》归档材料,并存放二级学院备查。 |
13 |
提交《高职学生实习管理表》(附件10) |
25年5月25日 |
25年5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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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做好实习材料收集归档工作。电子材料归档:实习管理人员一览表、实习指导老师分配表、岗位实习计划任务书、实习三方协议、实习周志、实习报告、实习成绩鉴定表(实习成绩表)、实习巡查登记表、评优材料、实习明细表、跨省、出国(境)实习备案材料。纸质材料归档:实习管理人员一览表、岗位实习计划任务书、实习成绩表、实习三方协议、实习明细表。 |
24年11月20日 |
25年6月8日 |
|
二级学院实习指导老师
序号 |
事项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备注 |
1 |
收集汇总跨省、出国(境)实习学生信息,报二级学院实习管理员。 |
24年9月 |
24年11月 |
收集汇总学生材料:1、学生提供的实习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或照片;2、收集汇总学生填写的《学生跨省、出国(境)实习备案表》(附件4)。 |
2 |
通过校友邦系统审批学生提交的实习岗位申请 |
24年11月20日 |
24年12月31日 |
学生提交的岗位信息必须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实习时长不得超6个月,实习信息必须填写完整不可空缺。 |
3 |
督促学生配合学校做好实习单位资质审查工作,收齐学生递交的企业资质信息截图打包发给二级学院实习管理员汇总。并督促学生做好附件5、附件6共享表格的填写。 |
24年11月20日 |
24年12月31日 |
|
4 |
审批学生上传的《实习三方协议》 |
24年11月20日 |
25年5月20日 |
请实习指导老师仔细审查并确保学生填写规范(可参照附件11)并完整上传(共16页,不能缺页)。 |
5 |
定期监测学生打卡签到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做好排查、上报、处理工作,确保学生校外人身安全。 |
24年11月20日 |
25年5月20日 |
工作日打卡签到,一日一签。 |
6 |
每周审批学生提交的周志 |
24年11月20日 |
25年5月20日 |
一周一篇,实习周记不少于24篇,每篇周记字数不少于300字。 |
7 |
实习结束前做好实习报告的审批工作 |
25年5月15日 |
25年5月20日 |
实习临近结束,学生需在校友邦网页版提交实习报告,报告模板可在校友邦网页版下载,实习报告第五部分实习总结不少于800字。 |
8 |
分别做好校友邦系统和教务系统学生实习成绩评定及录入工作 |
25年5月20日 |
25年5月24日 |
企业评分占总成绩40%,学校指导老师评分占总成绩60%(其中三方协议15%,打卡考勤15%,周志25%,实习报告45%)。 |
9 |
收齐所有指导的学生《实习三方协议》交至各二级学院实习管理员。 |
24年11月20日 |
25年6月5日 |
只需收一份,并仔细检查落款处三方是否有盖章、签字,附件2家长知情同意书是否有家长手签的名字,协议内容填写是否有漏缺等。 |
实习学生
序号 |
事项 |
开始时间 |
结束时间 |
备注 |
1 |
寻找与所学专业对口的实习单位、实习岗位 |
2024年9月 |
2024年11月 |
|
2 |
跨省、出国(境)实习需提前向学校、省教育厅备案后方可外出实习 |
2024年9月 |
2024年11月 |
提供材料:1、实习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或照片;2、填写《学生跨省、出国(境)实习备案表》发至实习指导老师汇总。 |
3 |
通过校友邦系统递交实习岗位申请 |
2024年11月2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系统过了24年12月31日不再接收申请。 |
4 |
自主选择实习单位的学生配合学校做好实习单位资质审查:1、学生上企信宝或爱企查平台查询实习单位经营情况并截图发给实习指导老师备查,截图命名为学生学号+企业全称。2、学生根据截图信息填共享文档https://kdocs.cn/l/ciqhXzO3QmrP(附件6)3、填写共享文档 https://kdocs.cn/l/cbitU4tDQz27(附件5) |
2024年11月2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1、如实习企业为注销企业或未在工商登记的企业判定为“无效实习”,该门课不得分。 2、企业资质查询步骤详见附件7。 |
5 |
上传《实习三方协议》 |
2024年11月2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请学生规范填写(可参照附件11填写)并完整上传至校友邦实习管理平台(共16页,不能缺页)。 |
6 |
定位打卡签到 |
2024年11月20日 |
2025年5月20日 |
工作日打卡签到,一日一签 |
7 |
提交周志 |
2024年11月20日 |
2025年5月20日 |
一周一篇,实习周记不少于24篇,每篇周记字数不少于300字 |
8 |
提交实习报告 |
2025年5月8日 |
2025年5月15日 |
实习临近结束,学生需在校友邦网页版提交实习报告,报告模板可在校友邦网页版下载,实习报告第五部分实习总结不少于800字。 |
9 |
提交实习成绩鉴定表中的自我鉴定及企业评价部分 |
2025年5月8日 |
2025年5月15日 |
企业评分占总成绩40%,学校指导老师评分占总成绩60%(其中三方协议15%,打卡考勤15%,周志25%,实习报告45%) |
10 |
实习结束后,务必把三方已签字、盖章的纸质版《实习三方协议》交回学校实习指导老师。 |
2024年11月20日 |
2025年6月5日 |
只需交一份《实习三方协议》回校存档,以备省教育厅检查。 |
学生实习小组组长
3名及以上学生集中在同一单位开展实习,需设立学生实习小组组长,主要负责协助实习指导老师管理实习全过程,发现任何问题及时反馈学校实习指导老师。
五、其他事项说明
(一)学校实习政策咨询与情况反映渠道
实习工作意见反馈及咨询电话:0757-85565192,意见反馈邮箱:jwc@gdddc.edu.cn。请各二级学院加强对学生宣传,畅通学生反映实习问题渠道,对发现实习中存在问题要立即核查,及时妥善处理,确保整个实习过程安全稳定。
(二)实习保险
学校已出资为参与2025届毕业岗位实习的师生购买实习责任险,保险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保单号:PZEA202444010000000074,保险生效日期为:2024年8月25日至2025年8月24日,请师生们周知。
(三)学校实习管理系统使用
学校依托校友邦实习管理系统完成2025届毕业生岗位实习全过程的监督及管理,管理系统分管理员(二级学院管理员)、实习指导老师、学生三个端口进入管理,分网页版及微信小程序版,具体使用说明详见附件14。
跨省、出国(境)实习说明
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要求,学校组织学生或学生自主选择跨省、出国(境)实习,须按省教育厅要求,填写《学生跨省、出国(境)实习情况表》(附件4)并提供实习单位的营业执照(法人证)复印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呈学校、省教育厅备案。
学校组织学生跨省、出国(境)实习的,应当安排学生统一住宿,学生申请在统一安排的宿舍以外住宿的,须经学生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签字同意,由学校备案后方可外出住宿。
(五)实习岗位申请时间说明
2025届毕业生实习岗位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逾期系统不再接收岗位申请。请各位学生务必在截止时间前在校友邦实习管理系统递交岗位申请。
(六)岗位实习课时认定情况说明
1、基本概念
(1)总课时:岗位实习课程总课时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制定的实习课时为准。
(2)人均课时:岗位实习人均课时=该专业实习总课时÷该专业参与实习的学生人数。
2、不同情况课时认定说明
(1)全天候驻点指导实习(包括轮班制全天候驻点指导实习):是指实习指导老师全天候专职带队在校外实习单位指导学生实习,该实习指导方式适用于集中式实习活动。实习指导老师承担的实习课时按人均课时100%乘以带教的学生人数计算。
(2)非全天候驻点指导学生实习:是指实习指导老师在兼顾学校教学任务同时,每天抽时间或每周抽出至少两天时间非全天候到同一个实习单位指导学生实习,该实习指导方式适用于集中式实习活动。实习指导老师承担的实习课时按人均课时60%乘以带教的学生人数计算。
(3)远程指导学生实习:是指实习指导老师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实习管理平台、微信等)远程指导学生实习,该实习指导方式适用于分散式实习。实习指导老师承担的实习课时按人均课时40%乘以带教的学生人数计算。
(4)在校内实训室、实践基地指导学生实习,实习指导老师承担的实习课时按人均课时40%乘以带教的学生人数计算。
全天候驻点指导实习、非全天候驻点在外指导实习均需提供企业证明(附件13)。
附件:1.实习管理人员一览表
2.实习指导老师分配表
3.岗位实习计划任务书
4.职业学校组织学生跨省、出国(境)实习备案表
5.职业学校实习单位信息表
6.实习单位资质审核表
7.实习企业资质审核操作说明
8.实习巡查情况登记表
9.评优工作办法及评优登记、汇总表
10.高职学生实习管理表
11.实习三方协议填写说明
12.教育部发布的高等职业学校有关专业顶岗实习标准
13.企业证明模板
14.校友邦实习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指南
教务部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