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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艺术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第四批)初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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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艺术职业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第四批)公告》,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我校组织专家对报名资格初审,根据资格初审情况确定进入初试人选。现将进入初试考生名单予以公告(见附件1),并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初试安排

(一)初试时间:2024年7月29日

1.专任教师岗位具体初试时间见附件2。

2.行政岗位(C01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D01科研助理、O01辅导员)初试时间为7月29日上午9:30-11:00。

(二)初试地点: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高尔夫路广东艺术职业学院(西校区)。

1.专任教师岗位具体考场、候考室地点见附件2,以所在学院电子邮件通知为准。

2.行政岗位(C01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D01科研助理、O01辅导员)考场为西校区4号楼阶梯一教室。

(三)初试形式与内容:

1.专任教师岗初试形式、初试内容见附件2。(根据岗位要求,请考生自行准备PPT,PPT中不允许出现姓名等个人信息,自备U盘,将PPT存放在U盘中带来现场,并确保PPT格式可以正常播放),评委根据考生试讲情况随时可叫停,试讲完毕接受评委提问。

应聘同一岗位的,抽签决定面试顺序。由工作人员引领考生进入侯考室、面试室,手机等通讯工具应关闭,不得带进面试场。

2.行政岗位(C01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D01科研助理、O01辅导员)初试形式为笔试(闭卷考试,90分钟),初试内容主要为公共基础知识。

(四)初试成绩:初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复试;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初试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

(五)成绩公布和确定复试人选:7月30日在广东艺术职业学院官网公布考生的初试成绩和进入复试名单,通知复试相关事宜,不再另行通知。复试时间暂定为7月31日。

确定参加复试人选时,将初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3:1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人选,如果成绩合格人数未达上述比例要求则按实际人数确定。

(六)通过资格审核的副教授或博士直接进入复试。其中音乐、舞蹈表演类专业博士复试安排在8月中下旬进行。

二、相关要求

(一)请参加初试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提前15分钟进入候考室/考场。未准时报到、缺席或未携带有效身份证者,将视作放弃初试资格,不再另行安排初试。

行政岗位笔试开始30分钟后未能到达考场或中途擅离考场者视为放弃初试资格。

(二)参加笔试的考生请自备黑色签字笔。

(三)如有未尽事宜及后续要求将在广东艺术职业学院官网发布,请各位考生持续关注。

三、咨询电话

人力资源部:0757-85583611  

 

 


                               广东艺术职业学院

                                 2024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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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校区地址: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高尔夫路 邮政编码:528231

电话:0757-85583313 传真:0757-85999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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